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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為大家推薦的是周玄毅的《偏執的意義》
偏 執 的 意 義
作者 / 周玄毅
令人亙古糾結的辯題,大多是一個真理剖成兩半的結果。比如說,人性本就善惡雜糅,所以“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就很難辯得清楚;又比如,知識與實踐本是一體兩面,所以“知難行易”和“知易行難”也就只能各執一詞。我剛開始學辯論的時候,最困惑的就是這個問題——說好的辯證法呢?說好的不偏執呢?說好的求真向善呢?如果辯論就是有意把真理切成兩個謬誤,讓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以博人一笑,它和斗蛐蛐有什么分別?正好當時看到一個段子,說大多數辯題,其實都是類似于“斑馬是黑還是白”這樣的無聊閑扯,啞然失笑之后,拳拳服膺深以為然。
不過,后來看到一篇科普文章,說“斑馬是黑底白條紋,還是白底黑條紋”其實并不是個無聊的問題,從胚胎發育的證據和進化論的推理來說,斑馬原本都應該是一種黑色的動物,白條紋是后來才在黑底上長出來的。這個結論對不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篇文章讓我意識到,即使是“斑馬是黑是白”這種看起來極其無聊,完全可以用辯證法求合題來解決的問題,居然也可以引導人們對這個世界進行更深入的探究。試想,有人問你“斑馬是黑還是白”,你回答一句“既黑又白”或者“黑或白無所謂”,當然很辯證也很全面,但是然后呢?然后就沒有然后了。這個問題就結束在這里了,再也不可能產生更為深入的思考。
簡言之,辯證的結論當然很正確,但是問題恰恰出在正確上——正因為它是對的,所以會成為一個“到此為止”的界碑。探討到辯證法這一層,真理已經擺在那里了,而且往前再走一小步就是謬誤,下一步還能怎么辦呢?只能停在這里各自散去咯。
而辯證的真理固然正確,但卻不可以停留在表面。所以說,把真理劈成兩半,并且進行針鋒相對的激烈辯論,乍看起來多此一舉,但卻是深入并且豐富地理解一個問題的最現實的辦法。辯論雙方當然都會有些偏執和絕對化,但卻是在共同助力于真理的深化。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高明的領導在做決策時,絕不會滿意那些圓滑得體左右逢源的顧問意見,而是一定想要聽到最堅決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之間的辯論。雖然這些意見肯定會顯得比較偏執,但是兩個“偏執”立場之間的交鋒,遠比一開始就搶占辯證法高峰的那些陳詞濫調有營養得多。
生活中的很多問題也同樣如此,從偏執的角度看過去,辯證的道理才會顯得鮮活。比如說“夢想和責任哪一個是青年成才的動力之源”這個辯題,最終的真理當然是夢想與責任的一體性,因為不能轉化為責任的夢想不足以驅動人生,而并非源自于夢想的責任又始終缺乏動力。不過,這個結論好是好,但卻有些大而化之缺乏指導性。其實,由內而外,把內心的夢想外化成社會責任;或者由外而內,把承擔的責任內化成自己真正熱愛的東西,這兩條路都是走得通的,問題是你必須得選一個,不能首鼠兩端,而辯論的意義就在這里。幾乎沒有任何夢想不能對接某種現實的成功之道,所以堅持夢想,條條大路通羅馬最終證明天生我才必有用是可行的;也幾乎沒有任何現實的社會工作真的沒有一丁點成就夢想的空間,所以本分踏實,干一行愛一行最終變成那個當上將軍的士兵也是可行的。雙方都可以舉出很多鮮活的實例,而這種鮮活的現實感,恰恰是以“偏執”為前提的。
總之,辯論之所以給人偏執的印象,是因為雙方往往各執真理的兩面;然而這本身并不是個問題,因為真理要想充分展現其深刻、豐富和現實的意義,就必須將自己剖析成兩個方面相互辯難。諸如“人性善惡雜糅”,“知行合一”這樣的辯證真理,在從不曾從兩個對立方面深入思考過它們的人看來,只是一句空泛的口號,就算天天掛在嘴邊,也只是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唯有辯論雙方都盡全力深化自己所執的立場,才能在更高的層次上實現真理的合題,這也就是辯手之偏執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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