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21日,“新華網”英文站近日撰寫題目為“奧運冠軍孫楊指責護士非法采血”的文章,文章當中寫道,來自于中國的奧運會游泳冠軍孫楊指責在他的反興奮劑案的采血護士沒有資格,因此屬于“非法采血”。
孫楊在他的個人社交媒體主頁上寫道:“根據我國《護士條例》,護士跨地域執業的,必須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得在執業注冊地以外地區進行執業,如有該行為,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血檢官’護士執業注冊地為上海某醫院,卻在杭州對我進行采血,最關鍵的是她當時只出示了2009年浙江省頒發的護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沒有出示護士執業證書,不知道上海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對‘血檢官’的違法行為怎么處理?”
孫楊在當地時間11月15日在瑞士蒙特勒舉行的體育仲裁法院(CAS)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上也批評了他所謂的給中國運動員的不公正和不公平待遇。這位中國游泳運動員誓言捍衛自己干凈名譽的權利。孫楊表示,在2018年9月4日晚上,當他接受檢查時,他要求國際檢測公司IDTM的三名興奮劑檢查人員出示其授權證書、文件和有效認可,但是被拒絕了。
在微博上發布的一張圖片中,孫楊配上了兩個藍色封面的證書:護理資格證書和護理專業人員證書。“《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及ISTI標準明確規定,血檢官的采血行為首先應當符合采血行為所在國的強制性法律規定。根據我國《護士條例》,護士跨地域執業的,必須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得在執業注冊地以外地區進行執業,如有該行為,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孫楊寫道。
此前,在孫楊案中,三名IDTM測試人員中的一位承認他不是受過訓練的專業藥檢官(DCA),而是建筑工人。這位匿名人士表示,自己“從未接受過興奮劑檢查官的培訓”,并補充說他正在提供2018年11月15日被臨時要求提供幫助、進行興奮劑檢查的證據。
“我一直在忙于建筑工作。我以書面信的形式給CAS和WADA發了過去要求作證,并準備在公開聽證會前的電視會議上發表講話,但沒有人與我聯系。”該匿名人士表示。
(Al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