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刑事案件要經過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與審判階段。將這三個階段的期間加起來,就是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自然羈押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也有期限要求。那一般看守所最長能關押多久呢?
勞榮枝羈押的時間,要根據她的案情和涉案人員的多少而定。現在知道的是7人,具體還有沒有都要調查,
勞榮枝嫌疑人的案情比較復雜,涉及到的有7個人,幾個省市,有她接觸的人和事務地點等等,警方偵破案件需要花費了很長時間,畢竟勞榮枝嫌疑人的各個環節都要偵辦清楚,還要做到證據確鑿,有時候還要補充偵查。進入程序后,還要批捕起訴一審二審申述,最后再有最高法核準等等。
這一套下來3年-5年之間,這還是快的,如果沒有足夠的警力時間會更長,
要想確定在看守所的關押期限,那就要從不同的階段入手分析。刑事案件的階段主要包括三個,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不管是在哪一個階段,其實都是有可能對嫌疑人、被告人進行關押的,當然,實際關押的理由不同,那此時對應的關押時長也是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