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通過法拍平臺買房使不少購房者獲益,但如果惡意加價將會干擾司法拍賣秩序,對法院正常處置被執行人財產造成妨礙。
近日,有媒體報道,廣東佛山市順德區女子盧某在知曉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和規則情況下,在司法拍賣房產過程中點擊加價1869次,直接從第五輪競價的3832萬元加價到2.2522億元,較評估價5416.4萬元高出1.71億元,競買到房產后卻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納剩余價款。
最終,盧某將會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對此,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介紹,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司法拍賣網頁對拍賣房產的競買風險、競價規則、支付拍賣款期限等事宜進行明確提示,參與競拍的購房者都能或者應當能看到提示。若沒有購買意圖而惡意加價,在競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賣余款,則涉嫌嚴重干擾司法拍賣秩序,一般情況下,會被扣除保證金,情節嚴重的還將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
此外,王佳紅律師還表示,依據相關規定,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12月11日,順德區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將上述房產重新拍賣,盧某不得參加競買。12月16日,順德區法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已經對盧某進行罰款10萬元、司法拘留15日,其所交納的保證金750萬元不予退還。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武新 校對 陳荻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