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消息,近日,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一起聚眾斗毆案件,被告人何某、鄭某、楊某、徐某4人(其余9人另案處理)犯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至1年11個月不等的刑期。
公訴機關指控,今年3月4日凌晨,被告人何某因被告人鄭某是否喊何某的朋友“崽兒”發生糾紛,兩方在燒烤店附近進行互毆,將一人毆打致輕微傷。當日3時許,被告人何某與鄭某雙方又約定在丁家街道人民廣場斗毆,見面后發生言語沖突,攜帶木棒參與斗毆。被告人徐某報警,民警出警后控制事態,并將4名被告人傳喚至派出所。
該4名被告人在庭審中對指控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被告人鄭某最后陳述時“我對自己沖動的行為追悔莫及,我一直在建筑工地擔任材料員,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這次參與聚眾斗毆完全是意氣用事,觸犯了刑法的底線,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法官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院經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予以采納。
法官提醒:遵紀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基本素養,切勿因言語摩擦而逞兇斗狠,導致沖突升級、事態擴大。持械聚眾斗毆,藐視國家法紀,嚴重影響社會治安,造成惡劣的社會后果,法院將繼續嚴厲打擊此類犯罪。
原標題:一句“崽兒”引發斗毆 涉案4名被告人均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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